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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4305000006/1580-04311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2-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永久

全市各社会组织: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关于动员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更好的动员我市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社会组织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社会组织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并充分利用家庭、朋友圈及社会组织工作群等载体和平台,开展防护宣传,时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协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情,规范防控行为,履行防控责任,要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增强社会责任感,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在社交网络上散布不确定、虚假信息,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发现疫情即时报告、主动隔离、积极就诊。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社会组织在疫情解除前暂停举办各类推销会、展览会、年会、培训、讲座、学术交流、义演、义赛和召开成立大会、理事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等活动,做到防护工作全覆盖。要主动联系,掌握本组织人员去向,做好外出外来人员的提醒工作。要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基础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下,有序参与和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排查等工作,宣传防疫知识和有关政策措施,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增强群众自我防疫意识和社会信心。严禁擅自盲目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四、规范募捐行为。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全市社会组织如有捐款捐物的,请与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邵阳市慈善总会联系,其它社会组织不得擅自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邵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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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2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