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湘绩办发〔2019〕3号)、《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9〕5号)、《关于明确2019年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及具体任务的通知》(邵绩办发〔2019〕1号)、《关于提高2019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邵民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邵阳市民政局 邵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市政府将“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列为2019年全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绩效评估办公室的具体部署,为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全市全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310元/月(37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185元。2018年月人均救助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2019年的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以上指标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地具体指标详见《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工作内容
(一)规范对象认定。各地要根据低保政策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政策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特别是要落实湘民发〔2018〕38号文件精神,将完全丧失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二)规范资金发放。各地要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农村低保金应当按月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逐月报进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是要严格月报制度。各地要建立工作台账,按月上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县市区民政局于每月10日前将情况上报市民政局。上报的数据须经当地绩效部门和统计部门认定,并确保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市局将汇总各县市区数据后报市绩效办、市统计局和省民政厅。
二是年终开展实地考核。12月上旬,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会同绩效、统计等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并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民政局。12月中下旬,市绩效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两项指标中凡有一项未达标考核均评定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成立工作机构,为完成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提供组织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按量完成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等工作。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任务。
(三)加强保障。各地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资金测算,在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足额安排社会救助配套资金,切实做好资金兜底保障。
(四)加强管理。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认真组织提标资金发放,加快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政策做好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做到不错不漏,精准认定对象。
(五)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的舆论氛围。重点抓好典型推介和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经验,做到家喻户晓、群众熟知。
(六)强化督查。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及时推进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工作实施,市民政局将每个月跟进实施进度,并不定期地进行实地抽查。对领导不够重视、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年终考核扣分依据。
附件1
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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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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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标准 |
农村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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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 |
3720元/年 |
不低于185元/月 |
大祥区 |
3720元/年 |
不低于209元/月 |
北塔区 |
3720元/年 |
不低于228元/月 |
邵东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85元/月 |
新邵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204元/月 |
邵阳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85元/月 |
隆回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93元/月 |
洞口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96元/月 |
绥宁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203元/月 |
新宁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86元/月 |
城步县 |
3720元/年 |
不低于185元/月 |
武冈市 |
3720元/年 |
不低于207元/月 |
附件2
2019年 月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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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1—上月累计保障人数(人) |
1—上月累计支出资金(万元) |
1—上月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元/月) |
农村低保标准(元/年) |
邵阳市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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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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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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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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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9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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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分值 |
各地按照重点民生实事要求确定本地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及时组织提标资金的发放,到年底凡有一项未达标,考核均评定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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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落实 |
7月31日前,各县市区按照考核任务要求将提标资金发放到位,并补发1—6月提标资金,确保全年低保标准和1—7月累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重点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要求。7月31日前达标得4分,有一项未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
4分 |
数据报送 |
每月12日前报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情况表》。及时报送得1分,有一次报送不及时扣0.5分,扣完为止。 |
2分 |
12月6日前按照省统计局要求完成重点民生实事认定工作。及时按要求完成得2分,未及时报送扣0.5分,未按要求公示扣0.5分,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扣1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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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和认定的数据与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和财务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全部一致得1分,有一次不一致扣0.5分,扣完为止(如因系统原因造成数据不一致不扣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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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 |
在市级、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考核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存在扣分情况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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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领域存在腐败和作风问题被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查实通报处理或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的,扣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