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村民民主监督积极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贵单位提出的建议符合我市村级民主监督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基层民主监督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不断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切实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监督,有力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壮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治理经济基础
2023年,全市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共计5.747 亿元,村平均收入16.66万元,较2022年增长19.86%,3450个村(涉农社区)收入均超5万元,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10-20万元的村1803个,20-50万元的村498个,50-100万元的村88个,100万元以上的村19个,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2年5月4日,市委书记严华亲自组织召开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调度会,会议通过了《邵阳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立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召集人,市委组织部部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召集人,20个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明确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七大专项行动”考核内容,实行“一季度一考核,一季度一评分,半年一通报”考核机制。二是实施台账管理。根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采取年初由各县市区根据具体发展情况上报年度任务,经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审定后,确定为当年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并以此为当年考核指标。市、县、乡三级均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加大成功经验总结推广力度。积极推广“邵东市引入社会资本模式”,通过引入乡贤,开展“村企合作”,采取“村级自筹、县乡代管、统一入股、固定分红、国资担保”的村企合作模式。积极推广“隆回县以优先股入股模式”,通过成立村振兴公司,以优先股入股国有企业获取稳定收益发展模式。积极推广“武冈市产业融合模式”,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是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有关数据统计管理。为防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数出多部门”,统计不规范,范畴不清晰等问题,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数据统计的通知》,对村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范畴、上报程序、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并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将数据的真实性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二、健全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推动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走深走实。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内容。推动党务、政务、财务“三位一体”,重点公开村基本情况、村党组织建设、政策摘要、村规民约、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社会救助、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惠民补贴,以及村民关心关注、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和村民申请公开的事项。二是规范村务公开时间。要求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随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公开,项目实施情况每半年公开,各类享受补贴对象帮扶、退出情况每年度公开。公开内容至少保留十日;村民普遍关注、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事项,至少公开三十日。通过网络公开的村务内容保留期一般不少于半年。三是明确村务公开形式。指导各村在固定村务公开栏公开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手机终端、电子触摸屏等多种方式同步公开,对于需要全体村民知道的重大村务事项,明确在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对于区域较大或者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明确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公共场所同步公开村务。四是严格村务公开程序。要求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和有关要求提出公开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公开草案逐项审核,确认签字同意后,提交村党组织研究确定,由村民委员会按要求公开。对于涉及村民利益重大事项的村务公开,要求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开。
三、拓宽宣传载体,切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
一是创新做实民主监督宣传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村普法教育,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总体规划,指导各村整合现有资源力量,坚持“线上+线下”联动发力,通过建设法治广场、长廊、院坝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打造法治文化景观集群,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目标,并充分利用网络、村村响、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基层群众自治、民主监督相关政策知识,全方位、立体化营造基层群众自治宣传氛围,推动村民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推动民主监督融入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审查工作,首先在立约过程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突出因地制宜,立足各村地域特性、风俗习惯、产业发展等村情实际,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直面突出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次将民主监督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联合市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和奖惩机制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奖惩办法,既有“红榜”表扬,也有“黑榜”惩戒,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三是搭建民主监督有序参与平台。进一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新渠道、协商新载体、共享新机制、评价新体系,依托村(居)民会议、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推动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议事协商活动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深入全面地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小微权力透明运行、有效监督。如武冈市文坪镇黄泥坳村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理事会、最美乡贤参事会、文娱活动队、邻里互助站等“五会三队一站”组织,拓展了村里能人、贤人有序参与乡村治理、振兴发展的平台,畅通了建议与监督的渠道。
四、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提升民主监督能力
一是抓实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培训。按照“分层培训、分类施教”原则,指导乡镇对村“两委”成员、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社会组织成员以及党员、组长、群众代表等各类型基层力量开展培训,主要围绕履行基层岗位职责,以案例、实务、技能等为重点,合理制定培训主题和培训计划,精心设计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解答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的“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问题,帮助参训人员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二是推动五社联动赋能民主监督。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发展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矛盾调处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共2万余个,并有效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的途径,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深入融合、规范运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探索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现代社区治理行动框架。三是拓展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巩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面对面”服务,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以及“法律明白人”培养,充分发挥其在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法治实践方面的作用,有效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目前我市已培养“法律明白人”1.19万余名,实现3640个村(社区)全覆盖。
虽然我市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群众因常年外出务工,对村里的情况不熟悉,所以对于监督村级事务的积极性还不够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化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监督工作,把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列入议事日程,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最后,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邵阳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