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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8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7-25 17:41
  • 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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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立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市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多措并举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争取政策保障,推动养老产业发展。邵阳市将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全市“一张蓝图”来统筹谋划,抓紧抓实将养老民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近几年,我市推动出台了《邵阳市城乡养老与康养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了覆盖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标准建设、规范细则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其中重点对养老机构的资金、人员、场地等提出具体要求,逐步构建起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支持体系。

二是突出项目支撑,加快养老机构提质。联合发改、卫健积极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工作,争取邵阳雨泉老年公寓、隆回魏源、武冈都梁、邵阳县瑞康、铭仁等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获取上级资金近9000万元。同时,我市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工作,2023年全市累计投入消防整改资金4000余万元,82家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全部整改到位,关停29家达不到消防标准的养老机构。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提升人才队伍能力。2023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员、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技能、老年专科医生、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医养结合人才规范化等培训,投入资金200余万元,培训2400余人次,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典型,被市人社局、市妇联、市总工会授予技术能手、巾帼建功标兵、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最美护理员等荣誉称号。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和重度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及机构从业人员照护技能培训率达到100%。全市养老机构入住老人7824人,机构养老护理员1191名,实现100%持证上岗,为入住老人提供了专业、优质的康养服务。

四是盘活闲置资产,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将政府闲置办公用房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民政、机关事务、住建等部门精心筛选了7家省市内外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优质社会组织,对市城区第一批14处闲置国有办公用房进行了现场勘察,并认定9处适宜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场所。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意将第一批次的3处政府闲置资产用于养老服务发展,要求按照闲置资产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无偿提供给第三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建设运营。同时,邵阳县、绥宁县、新宁县等地也通过盘活政府闲置资产方式,先后拿出6处政府闲置资产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盘活政府闲置资产已成为我市破解老旧城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发展难题的重要举措。

正如您提到的,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在逐步完善,但仍存在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缺乏、资金投入有限、养老服务还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等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科学制定政策,完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更新并推动落实邵阳市养老服务清单,指导各地落实各项老龄津贴和完善出台特殊困难老人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加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争取市人大“小快灵”立项并出台《邵阳市社区养老服务若干规定》地方性法规。有效开展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工作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乡镇敬老院运营体制改革,实现敬老院人财物由“乡建乡管”向“县建县管”转变。

2.进一步落实资金保障,努力改善养老服务环境。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大力推动落实一系列民办养老机构帮扶政策,对社会力量新办的符合养老机构规范标准,且经住建、食监、卫健、环保等部门验收合格的床位数 100 张(含)以上的养老机构,按每张床位 6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改扩建新增 50 张床位(含)以上,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新增床位按每张 30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依法登记备案且达到消防、建筑、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给予运营补贴。每接收 1 名老人,除省级补贴外,各地财政根据老人健康等级(自理、半失能、失能和失智)分别给予每月 100 元、150 元、200 元运营补贴。同时,政府主办和特许经营的供水、供电等经营单位,将为养老机构提供上门优质服务和收费优惠,其中用水、用电、用气等与居民用户实行同质同价,均按当地最优惠的价格执行。

3.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根据省民政厅即将印发的《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细化邵阳市关于新老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相关规定,建立民政、自规、住建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新建居住区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补齐要求,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积极争取闲置空余建筑设施,按标准开辟养老服务用房;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通过低偿或无偿的方式,将政府闲置资产腾空用于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社会力量的注入进一步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联合市发改委、市卫健委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破解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不够、利用率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4.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完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根据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国家将卫健部门承担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民政部门,将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也改设到民政部门,进一步强化了民政部门对老龄事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能力。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改革方案,进一步融合养老服务管理职能,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对全市养老机构硬件设施、人员持证上岗率等多项指标进行等级评定,并对3星级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等级补贴,以鼓励养老机构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推进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积极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全市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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