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民办函〔2020〕12 号
岳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整治在邵阳市中心城区乱埋乱葬等殡葬乱象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在邵阳市中心城区开展乱埋乱葬现象集中整治情况。为切实推动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部署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9 年全市三区共火化遗体 1824 具,三区火化率为 40.53 ,大部分骨灰进入了公墓安葬,市区散埋乱葬现象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党委、政府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主体主责作用。健全完善了以市委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把文明节俭、移风易俗等内容与殡葬整治工作有效融会,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层层动员,强势推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精心组织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情,针对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邵民发〔2017〕11 号)、《关于印发〈全市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邵民发〔2017〕13 号)、《关于印发〈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邵民发〔2018〕30 号)、《关于在全市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的通知》(邵殡改发〔2019〕1 号)、《关于印发〈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邵民发〔2019〕23 号)等文件。您提案中所提到的乱埋乱葬的问题就是我们专项整治的内容之一。三是务求工作实效。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紧紧围绕“改善基础设施、规范公墓建设、巩固提高火化率、倡导丧事简办”四大工作目标,坚持以“四个严禁” 为抓手,整治活动取得一定的效果。全市对违规搭棚治丧开展劝导执法 97 起,拆除乱搭灵棚 60 起;依法拆除豪华墓一座、活人墓两座、取缔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店 30 家,整改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店100多家,共发出执法整改通知单50余份。虽然我们针对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做了一些有效的工作, 但由于丧葬旧俗的顽固性、反复性,我市是典型的人口大市、 经济弱市,殡葬领域资金投入不足,惠民殡葬覆盖面较窄, 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强,另外加上部分县(市)区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殡葬领域有关问题的全面整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殡葬专项整治成果;二 是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做到“共管共治、形成合力”;三 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四是加强惠 民殡葬政策落实落地,建立健全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五是注重典型引领,按照《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进一步细化管理和问责措施。
二、公墓建设和管理情况。
我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全市9县三区,已建有并投入运营有殡仪馆5家,正在建设当中,年底可投入运行的1家,还有已立项办妥相关手续待建的有4家,另有2 家殡仪馆设施设备急待更新、改造;建成经营性公墓5座, 城市公益性公墓 1 座,乡镇集中治丧点 4 个,回民公墓 3 座。针对当前现状,我局及时向市政府递交报告,请求将殡葬事业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同时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上报了全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用地规划建议。
目前,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第 5 次)的有关精神,已经将北塔区梁山公墓改建为邵阳市城市公益性公墓。结合市区回族人员较集中的实际,将双清区云水公墓改建成一座回民公益性公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殡葬领域“十四五”规划, 2020 年我市计划建设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 10 个,到 2025 年争取全市每个乡镇均建有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达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二是科学进行选址,规范建设标准。建有殡仪馆的县市区必须建设 1-2 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执行。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规范运行管理。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顺利修建,提升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邵阳市民政局
2020 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