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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058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0-08-17 21:04
  • 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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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民办函2020〕3


九三学社邵阳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确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优化机制、强化执行、固化成果”的思路,全力以赴投身于全市脱贫攻坚主战场,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2018年,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邵民发〔2018〕49号),明确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并分为三类,在对象、管理、制度、考核方面加强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无法办理残疾证的人员,市残联正在组织部署各地进行上门服务,我局将及时加强与残联的沟通协调,确保残疾人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我市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升,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为4080元/年,高于当前国家贫困标准。同时,对于遭遇变故导致支出加大、出现急难等情况的家庭,可以进行临时救助。2020年1-5月,我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2511174532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02亿元,救助水平达到227/月,救助水平同比增加11%;实施临时救助4392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739.16万元,救助水平851元/人次,救助水平同比增加25%。

同时,我局建立了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该系统于5月28日正式上线启用,打通与银行、人社、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数据对接,有助于对救助申请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核对,救助对象的认定将由以评为主逐渐转变为以核为主、核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保障对象识别救助的公平公正。

但是,我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与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在提案中客观地对我市当前兜底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宝贵意见,这是我们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动力和方向。下一步,我局将在制度建设、精准认定对象、加大保障力度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民政力量。

一、完善制度建设。对未能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建立了支出型贫困政策,对因病、因残、因学造成刚性支出增加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按规定适当扣减,对必要的就业成本也可进行适当扣减。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建立低保渐退机制,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临时救助。

二、着力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快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逐步涵盖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的多层次救助体系,有效化解“低保捆绑”、“悬崖效应”,巩固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质量。

三、加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为每个村(社区)配备1-2名民生协理员,主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社区建设领域以及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服务工作。

四、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我局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项目的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建立贫困对象长效帮扶机制,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帮扶内容和措施。同时,以村(居)委会

为基础落实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发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兜底保障对象实行生活帮扶。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邵阳市民政局

20206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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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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