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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0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17-11-1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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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00号提案的

 

伍玉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门牌号设置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二中心一枢纽”发展战略目标的逐步实现,尤其是扩大市区区域,进一步促进市区百万人口城市建设,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必然要求我市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城市门牌号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工作生活便利和城市物流信息的顺畅,不仅关系民生,更体现城市形象,是民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此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门牌号设置管理的建议”很有必要,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由当地地名管理部门负责。其中街、巷、楼、门牌统一由地名主管部门管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地名主管部门应积极取得有关部门的合,共同做好标志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统一管理。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标志,由地名管理部门协调有关专业部门设置和管理”。市民政局作为我市地名主管部门,承担本市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的推行和应用。

根据《公安部关于门牌号码编排设置问题的答复》(1995年7月27日  工复字【1995】5号)规定,“城乡门牌(含牌楼,下同)的编制管理是户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必须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目前市区门牌号的编排和设置均由市公安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安装。邵阳大道和宝科园区一线街道的命名工作,市民政局在2014年已基本完成,对于新开发的一些街道的命名工作,市民政局将在今年内完成。市民政局将积极主动协助市公安部门并认真履行职能部门职责为他们及时提供标准地名及图示牌的具体制作标准。

    感谢您对我市区划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邵阳市民政局

                                2017年6月10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卿笃葵    0739—5328871             

           送: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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