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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部门 |
序号 |
实施内容 |
邵阳市民政局 |
1 |
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根据民政系统实际、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实施,制定全市民政系统五年(2021-2025)普法规划,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
2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民政系统治培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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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民政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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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每年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或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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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结合建党一百周年,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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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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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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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98%。按要求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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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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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邵阳市民政局门户网站、邵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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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在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管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供养金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民政工作时,充分利用婚姻登记机关、社会福利机构、殡仪服务机构、救助管理站、乡镇民政办(所)等窗口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类民政工作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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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纳入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内容,专门组织慈善法培训,利用“中华慈善日”等时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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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培训,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在邵阳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利用会议、培训班等契机开展专题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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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做好《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宣传,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流程。在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内宣传《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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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宣传培训,提高养老服务经办人员养老机构管理法规政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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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组织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宣传培训会,列入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内容,组织全市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利用“5·20”等特殊日期集中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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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组织各局属单位、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及社会救助股室工作人员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社会救助法规、政策业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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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制作村、社区换届选举手册,在邵阳市民政局官网放在发布换届选举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