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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邵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在打赢新冠疫情陆击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切实履行民政职责,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和保底作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政治站位有高度,党建统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
全市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抓实抓牢党建各项工作,党建统领工作的格局全面加强。一是党建各项工作开展规范有序。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政治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统领性特点,抓紧抓实抓严党建各项工作。通过高质量地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规范组织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谋事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通过严格组织程序、严格组织生活、创新教育培训,实现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显著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担当干事的劲头大幅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到了实处。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市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始终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坚持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住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民政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有声有色,全市民政部门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0余篇,民政正面发声有力。
(二)以精准保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分类救助兜底保障精准有效。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回头看”,对“四类人群”(即:没有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未脱贫对象、整户无健康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人口)进行深入查访,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存在“三保障”问题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进行核查,形成到户到人问题清单,督请整改落实到位。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上半年,累计纳入低保15076户23387人,累计退出5299户8220人。全面推行精准救助,建成市级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居民经济状况信息大数据归总和运用,做到了社会救助“凡进必核”和“动态管理”两个100%。今年以来,全市共筹集救助资金13.59亿元,保障城市低保保障对象40340户64494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56.5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7660户182772人(其中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123210人),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6.5元。二是特困供养保障机制全面落实。逐年提升保障水平,全市共保障城市特困供养对象629人,救助水平8268元/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5600人,救助水平5304元/年。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机构建设,上半年,我市开工新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4所,将新增床位700张。共为36355名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了每人300元/年的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确保特困人员获得照料护理服务。三是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在全市推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并纳入绩效管理,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运用现代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效率提升、救助资源统筹,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着力加快构建制度健全、统筹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
(三)以为民爱民为宗旨,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68家,总床位数5.1万张,每千人名老人拥有床位37.7张。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整治,加强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大力排查整治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并抓好落实;上半年,对市区部分建设不达标的民办养机构,由财政出资进行改造,全面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力抓好全国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印发了《邵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养老服务指导运营中心,明确了配套资金,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是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印发了《邵阳市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逐级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考核标准。开展了2次专题工作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完成了建档立卡户中疑似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发放工作。上半年,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1020749人次,发放金额6654万元,“两项补贴”按65元每人每月的标准发放到位。三是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市县乡村四级服务体系,督促各地抓好“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级儿童主任全部到位;积极探索“互联网+助幼”关爱模式,确保党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具体政策真正落实到了每一个孩子身上。持续做好“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项目。孤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全市共保障孤儿2362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50元、950元;全市建有各类儿童之家3286家,覆盖率90.08%。四是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全面搭建基层募捐与救助平台,慈善超市县市区全覆盖,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初见成效。大力推进社工志愿服务,全市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77.8万人,乡镇社工站实现了全覆盖,以推进社工站建设为契机提高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水平,社工站已成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补充。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微笑列车”“守护光明——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行”等慈善项目活动。上半年,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1000万元,在抗击疫情、应对急难事件、保障弱有所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激发活力为导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一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围绕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社区服务效能等方面,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以县市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重点,积极参加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推荐北塔区申报为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科学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市3633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覆盖率达到了85%。上半年,全市共有3个优秀社区工作法被评为湖南省第二批优秀社区工作法,并积极向省厅推荐申报湖南省第三批优秀社区工作法。指导2019年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北塔区“促进城市社区治理中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实验主题开展创建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全市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与市委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印发了《关于全市民政系统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形成“一项工作、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个考核”的工作机制,并将各地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和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实现全市民政系统一体推进。三是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具体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建立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对口联系,推动各项试点任务有序开展。
(五)以创新规范为驱动,有效助力文明社会建设。一是倡导殡葬、祭扫新风尚。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对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执法整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文明祭扫,积极开展“云上清明”“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文明祭扫活动。在全市殡仪馆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积极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有力推进市梁山公墓建设,指导各县市区申报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12座。二是扎实做好流浪救助管理工作。印发了《邵阳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救助管理站等级建设工作,隆回县救助管理站已经按照二级救助站标准建设正常运营,洞口县救助站按照三级救助站申报要求正在加速推进,确保年底通过验收。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组织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责任”主题开放日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率。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大力推进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邵阳县、双清区、北塔区、绥宁县、武冈市成功创建3A婚姻登记机关,其它县市正在积极申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加强历史档案补录工作,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办证合格率100%。四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严把社会组织年检关口,全市应检社会组织2520家,实检社会组织1950余家,年检率为75.6%。强化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对全市慈善组织监督情况进行了摸排,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积极引导创建示范性社会组织,邵阳市11家社会组织成功入选“湖南省示范社会组织”名单。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上半年,组织43家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了全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双千”结对帮扶活动,共结对帮扶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5户边缘户,发放慰问金和爱心物资共5万余元。组织全市各级党员、社工、志愿者慰问抗疫一线工作人员公益活动,社会组织参与志愿工作稳步发展。全市发动243家社会组织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累计捐助款物2633万余元。五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切实抓好《邵阳市地名管理办法》落实执行,深入开展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界线管理工作,指导完成4条县界线的联检任务,平安边界创建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以维护稳定为大局,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民政行业整治全面融合,在民政行业分八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主动摸排线索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动群众上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问题线索781条,已审查处置781条,打击非法社会组织8个、劝散1起、引导注册登记9家,依法取缔违规殡葬用品店24家、限期整改85家,处理社会救助领域、民政扶贫领域问题17起28人,处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问题1起5人。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百天的“保健品”乱象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临聘人员违纪违法、涉黑涉恶问题审查处置工作。民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七)以绝对安全为底线,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民政系统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责任和部署要求在各级民政部门一丝不苟落到实处,民政系统实现了“零感染”的目标,服务对象安全健康和生活得到周密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防控规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自1月27日17时起,全面落实封闭管理和疫情防控“八个最严格”“六字诀”等措施,按技术规范从紧从严抓好防控各项工作。落实了全市养老机构防控县市区党政领导包干、分片承包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对全市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全覆盖实施核酸检测筛查;对部分有安全隐患的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了检查整改,对无法达到基本运营标准的机构进行了人员转送和关停。我市防控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全市养老机构无疑似和确诊感染案例,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生活和健康得到了有力保障。二是有力落实防控各项保障。各级政府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纳入当地统一调度、统一保障,对各类服务机构的防控物资和运转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各类服对象和特殊群体的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服务对象保障资金,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补贴等各类民政保障资金提前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落实了乡镇临时救助金备用金制度,对因疫情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人员按照“先行救助、补办手续”及时进行救助。加强防控物资筹措保障,各级政府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各类民政机构和民政服务对象防控物资,民政领域安全稳定。三是发挥行业优势,助力全市抗疫大局。在慈善募捐、公益服务、社区防控等方面切实发挥行业优势,有效服务全市抗疫大局。截止目前,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共募集和接收抗疫款物合计共549.64万元,全部按捐赠意向和市防控指挥要求落实到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组织慰问一线抗疫人员435名(其中援鄂一线医务人员87名,每人慰问1000元;市定点医护人员348名,每人慰问600元);市民政局组织80多名社会组织志愿者,结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上门服务。安排4家社会组织开通3部援助热线,组织50余名有经验的心理咨询师为一线医护人员及家庭、新冠肺炎患者人员家庭及其它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谈心疏导、聊天陪伴等心理健康等服务500余次。加强对社区防控的指导帮助,积极争取湖南省众善公益基金会支持,为全市街道(乡镇)202名民政助理员和3631名社区(村)工作者每人购买一份“战疫爱心保”,保额 10 万;赠送社区一线工作者价值11万元的爱心奶粉。目前,全市养老、儿童福利、浪救助、婚姻登记、殡仪服务等各类民政服机构,均已按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技术指南”有序恢复运营。
二、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民政工作基础支撑不足。一方面,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市财政供给不足,民政配套资金落实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全省滞后,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实现火化区全覆盖,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亟需加强和改善。二是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存在客观制约。当前,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受财政投入不足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客观因素影响,或多或少存在设施设备过于简单,服务质量不高,高档次的规模示范性机构较少等问题。同时,因取消养老许可,民政对养老行业监管缺乏有效的手段措施,执法队伍建设不足,养老执法依据欠缺,养老产业发展不足,服务质量快速提升难度较大。三是民政队伍人员力量薄弱。民政工作业务范围宽、任务重、服务对象多且特殊,但民政系统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特别是乡镇基层专职民政工作人员、村级民生协理员缺乏,大量的工作需要走村入户实地核查,工作力量不足客观上制约了民政服务的精准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市民政工作将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以抓中心带全盘为思路,以树廉政严纪律为保障,在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争分夺秒、凝心聚力、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实化细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建立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整改班子、一套整改措施、一个牵头领导”包干责任制。提高特殊因难群体服务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救助标准,开展特殊人群政府集中供养试点,对农村低保、建档立卡贫户中的高龄失能和重度残疾人,按照自愿原则,实行政府集中供养。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加强好做法、好经验、好人物的推介,畅通信息渠道,强化社会救助舆情控制,及时处置不稳定因素,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二)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制定出台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优化养老服务布局、建好养老服务设施、加大养老服务扶持、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强化养老服务监管。全力抓好改革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县(市)实施方案、情况摸底的基础上,逐一审核、勘查,确定设施点,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尽快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确保中期评估取得较好成绩。积极争取真抓实干上级督查激励,切按照《推进真抓实干争取上级督查激励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养老机构100%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抓好未备案民办养老机构清理整治,在完成市区民办养老机构改造提质的基础上,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模式,督促指导各县(市)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制定《邵阳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养老护理员使用、评估和激励的褒扬机制。防范和打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有效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三)不断健全儿童福利保障。继续深化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格局,优化四级儿童服务体系、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进一步构建更顺畅、更有效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的临时照料、精神慰藉、定期探访等工作能力水平;继续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设村级儿童之家。进一步支持有关儿童关爱工作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工作渠道,培育更多儿童类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增强儿童关爱服务发展的内生活力,探索新型合作机制,打造全面公益参与平台。进一步选准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充实基层儿童工作力量,组织研发规范化培训课程,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四)创新推进基层民主治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落实部、省关于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县乡政务服务向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覆盖。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实现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全覆盖。强化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开展村级议事协商试点工作,完善村(居)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调整备案制度,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体系,组织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领头雁”示范培训和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工作。做好新一轮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联合组织、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指导完成村级财务清理工作;出台推动优化村(居)“两委”成员结构,提高书记、主任“一肩挑”和成员交叉任职比例的有效办法,联合组织部门进行换届选举培训,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普遍轮训。
(五)有效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拟定全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部门联合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快推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城区和县市区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新邵县、城步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5个县级殡仪馆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建设运营;切实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抓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并逐年提标,加强入户普查,实现疑似补贴对象“归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和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积极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家庭、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社会化照护服务。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国家三级以上救助站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救助工作水平。全面推进我市婚姻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隆回县、邵东县、城步县、洞口县等单位做好创建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工作。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持续规范地名管理,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
(六)切实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上级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安排,周密做好民政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护,妥善保障因疫情致贫致困人员基本生活;进一步压实部门职责,指导社区(村)做好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机制不变、队伍不散、力度不减。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配合组织、政法等部门清查处置村(居)“两委”成员中涉黑涉恶人员,持续加大行业专项整治力度,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民政领域落实;认真总结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经验,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固强补弱,注重在强基础、建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努力实现从制度机制上根本铲除民政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