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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民政局机关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牌子)、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2、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3、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
4、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5、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6、邵阳市殡葬事务所
7、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7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7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0.44万元,主要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77.71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841.57万元,2024年预算为7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94.02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为40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39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中的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94.79万元,2024年预算为74.99万元,比上年减少19.80万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00.73万元,2024年预算为92.78万元,比上年减少7.95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8.43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遗属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43万元,2024年预算为1.40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失业保险缴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4.79万元,2024年预算为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6.1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工伤保险缴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2023年预算为22.80万元,2024年预算为23.30万元,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务所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43.95万元,2024年预算为40.57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3.12万元,2024年预算为23.38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75.54万元,2024年预算为69.59万元,比上年减少5.95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77.71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为841.57万元,2024年预算为7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94.02万元,下降11.17%,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预算为401.00万元,2024年预算为391.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经费中的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2023年预算为94.79万元,2024年预算为74.99万元,比上年减少19.80万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100.73万元,2024年预算为92.78万元,比上年减少7.95万元,下降7.8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2023年预算为8.43万元,2024年预算为1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遗属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1.43万元,2024年预算为1.40万元,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失业保险缴费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4.79万元,2024年预算为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6.12%,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工伤保险缴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2023年预算为22.80万元,2024年预算为23.30万元,比上年增加0.50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市殡葬事务所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为43.95万元,2024年预算为40.57万元,比上年减少3.38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预算为23.12万元,2024年预算为23.38万元,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在职和退休人员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为75.54万元,2024年预算为69.59万元,比上年减少5.95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063.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事业经费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社团、民办非、基金会注销审计和法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低收入家庭认证工作、老区办工作、地名和域名普查工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工作、慈善总会工作等方面;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购买服务经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等方面;非税收入执收成本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梁山公墓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殡葬事务所、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2.6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6万元,下降10.98%,主要是有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殡葬事务所、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8次会议,人数150余人,内容为全市民政会议、区划地名、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和社会工作等;培训费预算2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20余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年度培训、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社会救助、区划地名、民政统计和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等;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8.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3.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7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41万元,项目支出414.3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