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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6/2023-0574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9-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2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

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职能科室11个,直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牌子)、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民政局本级以及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044.8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0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6.32万元,减少44.9%,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2022年度支出总计2044.84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0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66.32万元,减少44.9%,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8.33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0.77万元,占99.0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7.57万元,占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3.71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502.27万元,占77.29%;项目支出441.44万元,占22.7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0.7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16.55万元, 减少24.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20.77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616.55万元, 减少24.3%,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18.27万元,减少38.0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4.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万元,占0.14%;教育(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19.66万元,占88.8%;卫生健康(类)支出78.91万元,占4.33%;住房保障(类)支出122.87万元,占6.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2.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2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08.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调整,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尚未开展,资金尚未拨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4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真抓实干奖励工作经费。(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4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9.07万元,支出决算为6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死亡抚恤费。(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安排发放了遗属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儿童福利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2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梁山公墓建设项目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民政福利企业解困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7.76万元,支出决算为5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民政系统危旧房改造资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绩效奖金所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9.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1.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27.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的38.1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受国外疫情影响,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实施。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进一步缩减了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01万元,减少80.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6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8万元,占25.9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65万元,占74.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6个、来宾151人次,主要是用于来单位出席会议、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邵阳市民政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5万元,主要是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9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96.7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因年初预算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5.81万元,增长70.8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70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残联工作会议2.8万元,人数97人,内容为全市民政残联工作总结及经验分享;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局长座谈会议0.15万元,人数13人,内容为2022年上半年全市民政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民政工作计划制定;用于召开全省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专项督导工作汇报会议1.75万元,人数55人,内容为向省厅督导组汇报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情况;用于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座谈会2万元,人数70余人,内容为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总结及经验分享。开支培训费9.90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培训0.72万元,人数22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培训;用于参加2022年新媒体运用和新闻写作能力培训班0.78万元,人数4人,内容为新媒体运用和新闻写作能力培训;用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业务培训0.1万元,人数30余人,内容为创建文明城市及其测评方式培训;用于开展2022年邵阳市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7.98万元,人数199人,内容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事务》课程培训;用于纪检人员参加培训0.31万元,人数6人,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6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9.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1.6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5.36%。(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结归纳本部门(单位)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可以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九、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八、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九、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二、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十四、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七、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八、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九、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三十、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三十一、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三十二、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五、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三十六、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三十七、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八、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九、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四十、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四十一、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四十二、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四十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十四、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四十五、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四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十七、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八、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四十九、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五十、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十一、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五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十三、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五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度邵阳市民政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 副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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