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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邵阳市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九、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部门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邵阳市民政局机关内设科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牌子)、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邵阳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2、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3、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
4、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5、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6、邵阳市殡葬事务所
7、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61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5.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618.1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5.78万元,主要是2023年度将在职人员的绩效奖金纳入了年初预算,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1.57万元,2022年预算为708.6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92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1万元,2022年预算为366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4.79万元,2022年预算为46.47万元,比上年增加48.32万元,增长103.9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纳入了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73万元,2022年预算为69.07万元,比上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45.84%,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需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纳入了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3万元,2022年预算为7.95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有所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9万元,2022年预算为5.27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3万元,2022年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纳入了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22.8万元,2022年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执收成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95万元,2022年预算为47.7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万元,降低7.98%,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12万元,2022年预算为26.55万元,比上年减少3.43万元,降低12.92%,主要原因是: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范围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5.54万元,2022年预算为6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1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18.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5.54万元,占91.19%;卫生健康支出67.06万元,占4.14%;住房保障支出75.54万元,占4.6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1.57万元,2022年预算为708.65万元,比上年增加132.92万元,增长18.7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拨款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01万元,2022年预算为366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4.79万元,2022年预算为46.47万元,比上年增加48.32万元,增长103.9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纳入了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73万元,2022年预算为69.07万元,比上年增加31.66万元,增长45.84%,主要原因是:绩效奖金需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纳入了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43万元,2022年预算为7.95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遗属补助有所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9万元,2022年预算为5.27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9.11%,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3万元,2022年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失业保险缴费纳入了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为22.8万元,2022年预算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执收成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43.95万元,2022年预算为47.76万元,比上年减少3.81万元,降低7.98%,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12万元,2022年预算为26.55万元,比上年减少3.43万元,降低12.92%,主要原因是: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范围减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5.54万元,2022年预算为64.65万元,比上年增加10.89万元,增长1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94.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23.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民政事业经费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社团、民办非、基金会注销审计和法人离任审计和注销清算、低收入家庭认证工作、老区办工作、地名和域名普查工作、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工作、慈善总会工作等方面;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购买服务经费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等方面;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等方面;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执收成本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梁山公墓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殡葬事务所、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206.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42万元,上升24.31%,主要是在职人员车补纳入年初预算中,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殡葬事务所、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等7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150余人,内容为全市民政会议、全市民政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居家养老、留守儿童和社会工作等;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50余人,内容为民政脱贫攻坚、儿童福利和民政统计等;拟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7.6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1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2.8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34.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35万元,项目支出423.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