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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1年度邵阳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6/2022-05441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9-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29 有效期: 永久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民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职能科室11个,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牌子)、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

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民政局本级以及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11.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34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3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7.32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4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4万元,占43.46%;项目支出1,663.64万元,占56.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11.1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34万元,下降4.3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5.63万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6万元,占0.13%;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2.9万元,84.05%;卫生健康(类)支出78.44万元,2.67%;住房保障(类)支出219.85万元,7.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92.56万元,支出决算为2,94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56.37万元,支出决算为87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的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村居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4.98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7.96万元,支出决算为6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9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抚恤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5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部分抚恤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8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的儿童福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老年福利项目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梁山公墓建设项目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3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等养老服务项目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临时救助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福利企业解困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93万元,支出决算为5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基数调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民政系统危旧房改造项目经费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4.07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1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等其他支出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6.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的78.3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4.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外疫情影响,出国(境)计划未安排实施,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万元,支出决算9.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费预算管理,进一步缩减了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8.22万元,减少64.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00万元,支出决算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勤俭节约,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55万元,减少53.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9万元,占6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36.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78个、来宾911人次主要用于来单位出席会议、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有公函的国内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购置车辆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过桥过路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9.48万元,降低43.82%。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了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32万元,用于召开用于召开年度会议计划确定的全性三类会议(含部门工作会议和专业性会议)人数183人,内容为:1.民政行业安全百日行动推进会,经费预算0.42万元,实际开支0.32万元2.邵怀线第四轮界线联检动员暨内外行业联检工作会议,经费预算1.75万元,实际开支0.92万元3.全市民政工作座谈会,经费预算0.87万元,实际开支0.43万元4.民政系统真抓实干争取督查激励暨重点民生事实项目工作调度等会议,经费预算0.65万元,实际开支0.65万元开支培训费0.20万元,用于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及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培训,人数44人,内容为廉政文化教育及事业单位人员业务培训;举办0次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6.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1.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9.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1663.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民政事业经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综合服务采购项目”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相关政策,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科学规范地使用专项项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组织对邵阳市民政局本级”、“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7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均按要求压减,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2.5分,自评优秀。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8)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4)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邵阳市民政局机关内设科室11个,属事业单位6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加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科牌子)、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加挂区划地名科牌子)、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机关党委。

属事业单位分别是邵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邵阳市革命老根据地发展指导中心、邵阳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邵阳市慈善总会办公室、邵阳市殡葬事务所、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

3.在职人员情况

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编制人数为71人(其中:行政编制为30名,事业编制41名)。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邵阳市民政局实有在职人数63人,离休人员4人。相比2020年底,在职人数增加11人,主要原因为新成立了直属事业单位邵阳市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编制增加,新进人员增加。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我局总支出2942.29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235.63万元,增长8.71%。其中:基本支出1278.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7.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9.02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43.46%,比上年同口径 减少117.13万元,减少8.39%,减少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了一般公用支出。项目支出1663.6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万元),占总支出的56.54%,比上年同口径增加352.76万元,增加26.91%,主要原因为本年国内疫情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1092.5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4.28万元,增长16.44%,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及医保等人员经费拨款增加,且2021年预算安排增加了绩效考核奖励等。2021年实际总收入为2537.32万元,总支出为2942.29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厅及直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基本支出1278.64万元,较上年减少117.13万元,下降43.4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86.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1%,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21.24%,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191.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9%,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43.82%。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专项经费支出166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4.66万元,其他支出167.14万元。

邵阳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的分配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公平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按法律、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评价结论

按照财政局要求,邵阳市民政局对本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绩效自评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收集资料。收集2021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

2.核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并进行比较分析。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的材料,形成自评报告。

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预算配置绩效自评情况

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民政局岗位设置合理,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编制人数为71人(其中:行政编制为30名,事业编制41名)。实有在职工作人员63人。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为88.73%。

2.“三公经费”支出的评价

2021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15.67万元,2020年度发生“三公经费”支出40.44万元,同比减少61.25%;2021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公务招待费用2021年支出9.99万元,2020年支出28.21万元,同比减少64.5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21年支出5.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经费5.68万元),2020年支出12.23万元,同比减少53.56%。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我局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用明确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政府定点采购,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3.商品和服务性支出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遵循“集体理财、集中把关、先批后用、厉行节约、使用公开”的原则。2021年度发生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817.42万元,2020年度发生商品和服务性支出1356.26万元。同比增加461.16万元,同比增加34.00%。增加原因为2021年新成立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业务量增加,相关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4.重点支出安排情况的评价

2021年,我局项目支出1663.64万元,主要用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委托运行服务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总站服务等方面。我局深入贯彻相关政策,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通过科学规范地使用专项项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显著成效,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二)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完成情况的评价

根据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表,我局2021年支出预算数为10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6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294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64万元,项目支出1310.88万元),预算完成率为269.3%。2021年预算调整数为2537.3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232.24%。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收入为2537.32万元,上年结余1173.84万元。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的评价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4万元,公务招待费用预算数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6万元。在实际执行过程,规范机关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使202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2021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15.6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8.35%。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评价

我局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在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同时编报了政府采购年度预算。属于政府采购的,按规定上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申报审批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2021年邵阳市民政局应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241.2万元,实际执行政府采购项目的金额为626.0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59.57%。

(三)预算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邵阳市民政局机关财务实行了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规划财务科统一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推行公务卡结算,严格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标准、范围和程序的审核,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预决算编制、资产管理等要求的各项规定,制止奢侈浪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各项经济活动经费支出实行财务会审,从严把关,从紧控制。财务集中会审制度要求经费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后交科室负责人和局相应业务分管领导签字,再由会审组集体审核并盖财务会审章。差旅费报销要求必须有出差审批单,并严格执行《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公务接待归口办公室负责,分管局领导核准,按文件要求严格把控接待对象、开支标准、接待地点和陪同人员等标准;车辆运行费用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油卡充值;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按《邵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

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和决算,按时上报基础数据资料。对上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对标找差距。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在公开统一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决算以及绩效自评报告。各项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完整、真实,更加细化,部门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四)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我局严格按照《邵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及实物限额标准》文件要求购置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根据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规划财务科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分管财务领导审定,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定期或不定期对国有资产进行盘查、清查,做到使用和保管并重,资产安全完整;严格执行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对转让、出售资产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的出售与置换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对报废、报损等资产根据合法、合理、有效的报废、报损凭据进行损失核审和认定,依规办理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上交财政。根据要求,按时报送了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2021年我局固定资产476.02万元,实际在用固定资产476.02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1年我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基础规范,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按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严控支出,开源节流,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均按要求压减,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善。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完成率等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计划数,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体系,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92.5分,自评优秀。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以基本民生保障为重点,认真履职尽责,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打造优质高效、暖心便民、和谐共治的民生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好民政工作“稳定器”“调节器”的作用,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不断增强。

(1)以党史教育为引领,党的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提升政治站位,把握时代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带领全市民政系统,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民政系统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1000余件。各级民政部门以党史教育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系列指示批示和要求,确保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党委(党组)班子能力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各级民政部门干部结构、工作执行力和效能明显增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两个主义”整治,抓好经常性党风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执法监督检查,加大查处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腐败等违纪、违规案件力度,确保了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社会福利院案例获中央指导组高度肯定。

(2)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为基础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同比2020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20年的每人每月530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080元提高到4380元;城乡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552元、5304元分别提高到8892元、5694元。全市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3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9.1万人;保障城市特困供养对象777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3.53万人。在全市推行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双清、北塔、新邵、邵阳县、隆回、新宁、武冈、邵东等8个县市区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制度健全、统筹联动、社会参与、数据共享、服务便捷的综合救助格局逐步完善。

(3)以乐享银发为目标,着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出台了《邵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大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养老床位建设纳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邵东、武冈、城步圆满完成建设任务,新增床位413张,老年人获得感不断提升。推行“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新模式,全市新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0个,全部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下大力气真抓实干,武冈市获省政府激励表彰。积极组织全市养老护理员、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全市共有养老护理员4124人,持证上岗率100%。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81家,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167个,农村幸福院672个,各类养老床位5.3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8.6张。

(4)以利民便民为抓手,持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了零的突破;武冈、洞口、新宁、绥宁、城步殡仪馆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实施了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及私建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的执法整改,将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全市所有行政村(居)红白理事会建会率达到100%。扎实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督促指导贫困地区“福康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2020年65元/人.月提高至70元/人.月。加强流浪救助管理,开展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进等级婚姻登记机关和救助管理机构创建。联合开展邵怀线第四轮界线联检,完成4条县界线联检工作,完成了邵阳市地名图、录的编纂工作。完成北塔区陈家桥乡撤乡设镇工作,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开展。

(5)以激发活力为导向,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成了新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和培训工作。全市3635个村(社区),书记、主任实现“一肩挑”的3511个,占比96.62%。推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治理模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100%,新邵县、北塔区有9个村被评为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开展省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邵阳县、武冈市、北塔区承担的创建任务顺利通过省厅验收,全市共有31个社区、36个村成功创建了省和谐社区、省农村幸福社区。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大力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情况整治,对社会组织开展行政约谈和行政告诫40次,撤销登记9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18家。全市共登记注册社会组织2989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1247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28个。

(6)以关爱儿童为重点,不断拓展弱有所扶内涵。初步建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妥善照料,未成年人得到有效保护。加强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全市村级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100%培养乡镇儿童督导员及村(居)儿童主任3836名,打造了一支守护工作末端执行的主力军。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大爱邵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共完成近5万余场次,受益人数10万余人次。发起成立“儿童关爱保护基金”,有效保障儿童关爱保护可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7月,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2021年9月,民政部授予邵阳市民政局“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3月,全省民政工作会上我市汇报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得到张迎春副省长的充分肯定;近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连续播出以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为题材制作的《最后一公里的爱》系列宣传片,邵阳儿童关爱保护邵阳模式走向全省全国。

(7)以开源引流为措施,加快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发展成果显著,全市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慈善会,建成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慈善超市共34个,市场化运营模式探索初见成效。完成了市慈善总会换届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新吸收各类会员单位近100家。以推进社工站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全市社会工作水平,全市共建成基层社工站214个,招聘社工384人,发展专业社工机构13家,培训社工2000余人次。大力推进社工志愿服务,截止2021年底,全市在“志愿湖南”中注册志愿者数达到113.8万人。常态化开展“春风行动”“微笑列车”“守护光明——关爱抗疫人员眼健康公益行”等慈善项目活动,累计募集慈善款物近1000万元,扶贫济困助弱惠及近20万人次。

(8)以绝对安全为底线,周密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全市民政系统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和行动自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一系列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民政系统实现了“零感染”的目标。实施了民办养老机构规范化整治,对无法达到基本运营标准的机构进行了人员转送和关停。周密保障服务对象生活,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补贴等各类民政保障资金及时保障到位。在慈善募捐、公益服务、社区防控等方面切实发挥行业优势,有效服务全市抗疫大局。全力抓好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市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实现了应接尽接。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2021年市财政局批复我局本年预算数为109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6万元,项目支出306万元),2021年实际收入为2537.32万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4.76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增加,年中追加人员经费,且上级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2021年实际支出2942.29万元,年初预算完成率达到269.3%,预算完成率较高,有待降低。

六、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科学编制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合理安排资金,科学计划支出进度,对于年度无法预计的临时追加的相关工作所需费用,严格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有效降低预算完成率。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决算批复公开表

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

邵阳市民政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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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2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