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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邵阳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19年度邵阳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06/2020-04460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9-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01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始建于1950年4月其前身分别为邵阳地区收容所、邵阳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启用现名,隶属于邵阳市民政局,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本站承担着全市辖区内8县1市3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着对我市主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按照“以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职业乞讨、违法乞讨以及打击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乞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对明确提出救助要求,并符合有关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及其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救助;提出放弃救助的,民政部门及其救助管理机构不得限制。救助过程中不得向受助人及其家属或单位收取救助费用,不得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

(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间及时沟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动向,交流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营造帮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属地管理,分级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管理,县(市)区要统筹考虑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流入人员及流出人员、流浪乞讨原因等因素,制订落实基层救助职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科学整合县(市)区、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充实加强基层临时救助工作力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内设机构包括: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是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于邵阳市民政局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行政科、未保办、综治办。

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1,171.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04万元,增长3.08%,主要是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

2、补发2017年度的奖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1.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1.2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4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6.8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1.1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5.04元,增长3.08%,主要是因为

1人员经费增加

2、补发2017年度的奖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37万元,减少12.02%,主要是因为

1、流浪乞讨专项经费减少;

    2、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6.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08万元,占90.95%;卫生健康支出28.89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56.82万元,占6.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1.24%,其中: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63.53万元,支出决算为86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按规定追加部分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16.0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8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超出预算数。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5.13万元,支出决算为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5.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费用超出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6.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9.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8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

公用经费597.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 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6.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1万元,减少10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站往返城步丁坪乡扶贫点开展扶贫工作车辆运行费用,以及职工市内办理各项对公业务的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1.35万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站往返城步丁坪乡扶贫点开展扶贫工作车辆运行费用,以及职工市内办理各项对公业务的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是2019年我站往返城步丁坪乡扶贫点开展扶贫工作车辆运行费用,以及职工市内办理各项对公业务的费用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邵财绩〔20202)号文件精神,邵阳市救助管理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6月20日组织开展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绩效自评,掌握了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健全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完善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内容和指标,绩效自评得分为87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总计24.01万元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71元,分别用于参加浙江研习班,党建工作培训活动,人数1人,内容开支0.35万元用于参加市党校财务知识培训活动,人数6人,开支0.2万元;用于参加全省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人数1人,开支0.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305004457530212,住所:邵阳市南门口砂子坡红星一巷5号,开办资金60万元,隶属于邵阳市民政局。承担邵阳市辖区内723区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承担对邵阳市主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教育、返家、安置等职责,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行政科、未保办、综治办公室。现有编制26,在职人数25人,其中事业编25人。现有职工43人,其中:在职职工25人,退休职工18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部门整体支9467975.5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91177.96元,日常公用经费5976797.59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结余599381.21元,2019年度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年初预算收入2947300.00,2019年度实际收入11711490.96元。2019年度预算支出2947300.00(其中:基本支出2947300.00元),2019年度实际支出数9467975.55元(其中:基本支出9467975.55元),2019年年末资金结余2243515.41元。

(二)基本支出

2019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9467975.5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24040.5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6797.5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137.45元。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制订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监督,合理使用资金,“三公经费”开支,统一由财务会审领导小组审批,方可报销。2019年邵阳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开支总额13525.20元,而2018年邵阳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开支总额6971.00元,同比增加6554.2元,上升了94.02%。

、资产管理情况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的办公用房座落在邵阳市南门口砂子坡红星一巷5号,面积为约3000平方米,其他固定资产比较简单,主要是办公设备。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制定了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由个人负责保管,处置不能用的固定资产时,先由保管人提出,分管领导确认,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维修,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务人员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审核意见,报财政部门同意后方进行资产处置。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6月,邵阳市财政局下发了《邵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站根据邵阳市财政局的绩效自评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工作具体包含如下几方面:

1、核实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检查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材料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邵阳市财政局(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科)审核。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邵阳市救助管理站在编人数与预算编制人数一致,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账户,统一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优作用,基本支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比上年及年数预算数都有有所增加。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经财政部门审批。制订了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配置合理,资产保存完整,2019年进行了资产清查,对报废资产正在按照处置程序审批和核销。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

、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邵阳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982人次。其中男性1453人、女性529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13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99人;护送返乡123人次;长期滞留安置的三无智障人员共计238余人;接受站外长期治疗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共计59人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圆满地完成全年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为使救助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市救助管理站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室内外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录像系统,消防器材、安全门窗等设备齐全,确保运转正常;建立和妥善保管受助人员档案材料,做好全国救助管理系统平台的数据信息录入工作;坚持救助区域的夜间巡视制度,确保受助人员生活秩序良好;值班人员严格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随时为求助人员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求助人员的入站安检、身份甄别、饮食卫生、卫生防疫和护送返乡等各环节工作。并积极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的寻亲护送行动,通过采集相片,协同公安部门采集DNA,与各地救助站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寻亲;利用今日头条、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寻亲公告信息等方式,为滞留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人并护送他们返乡,得到了受助人家属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每年5月份至9月份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1月份至来年3月份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城区街头巷尾、繁荣街道、车站、广场、涵洞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巡查救助,发放救助物资,救助过程中发现流浪急症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办法,先行医疗救治;通过询问、甄别、核实,对能够查明身份地址的给予护送返乡,对不能查明身份地址的给予临时安置,并做好寻亲工作。通过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浪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救助工作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对于前来我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和住处,帮助与其亲属和所在地联系,最终顺利护送返乡与其团聚;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实现人性化救助服务;对于残障和不能主动说出家庭住址以及个人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其进行妥善安置。截止目前,因精神障碍、智力残疾或老年痴呆等原因无法说明自身情况,导致长期滞站的三无智障人员共80余人,我站把他们安置在康乐托养中心、阳光家园托养中心、宝庆精神病医院。

2019年以来,我站在源头救助与特色救助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方针,我站积极联合公安、城管、卫生、教育等部门,加强协调部门联动。由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接办求助信息,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和弱势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救助服务,日常开展集中救助行动,加大对流动人口密集区域、街区、交通路口、车站广场等场所的救助巡视,做到及时发现、快速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耐心劝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做到“发现一人、劝导一人、救助一人”。通过联运合作,实现源头预防,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及时预防、有效控制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止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全面提升了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站对于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着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教育培训等工作。截止目前,我站共接收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98人次,长期安置6名流浪未成年人,分别寄养在站外三个安置点,1名安置在市民政康复医院,4名安置在市福利院,1名安置在市阳光家园残疾人托养中心,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微信公共号、广场现场宣传等方式积极为他们寻找家人。今年,邵阳县向我站遣送了3名未成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的同时,对其进行思想品德、法制观念、社会生活等方面行加强教育,站内提供生活技能、心理疏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在工作中,我们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尊重他们的的合理愿望和要求,帮助其树立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人生态度。而对有不良行为或家庭监护问题的流浪未成年人,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进行心理辅导或行为矫正,从而让他们顺利返回校园。

、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未纳入非税管理。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剩余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全部按规定纳入非税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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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39-5324192